工作通知

江桥小学2019学年度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办法(意见征求稿)

 2019学年度即将结束,为进一步贯彻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任职考核的有关精神,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《关于做好2019学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的通知》的规定,学校教工考核聘任委员会根据本校实际情况,制订2019学年度考核办法,组织对本校教职工进行分类考核。考核办法如下:

    一、考评机构

1.江桥小学教工考核聘任委员会:苏莉萍、李曙霞、章丽艳、严冬梅、金小芳、郭枫、夏小燕

2. 江桥小学教工考核聘任监督委员会:朱文秀、顾云明、甘承志、归丽燕、苏秋兰

 

二、考核范围与对象。

江桥小学2020年6月30日在编的教职工均为考核对象。

    三、考核标准

1.教师考核标准,《嘉定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表》(11项),依据本校实际参考表一。

2.管理人员、辅系列专技人员的考核标准,《旁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评价表》,依据本校实际参考表二。 

3.除以上考核表外,民主测评作为考核优秀的重要依据之一,考核结果由考核聘任小组审议后公示。

   四、具体要求

    1.健全考核制度,规范考核办法和程序,贯彻公开、公正、民主的原则,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。

    2.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、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,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的考核内容,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、水平、能力为重点,开展学年度考核工作。

    3.考核实行师德“一票否决制”,凡严重违反区教育局《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》等五个文件的要求,且造成不良影响者,学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“不合格”。

4.教师学年度考核的优秀人员在同级职称的考核结果中产生,其优秀率为同级职称的20%(人数用去尾法计算)。

5. 管理人员、辅系列专技人员组合在一起考核评分,将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,并把2019学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2020年度考核中确定优秀等次的重要依据。

  6.党政正职和编制在学校的镇教委负责人的学年度考核,参加本单位(或编制所在单位)同级职称(或同类人员)的考核,其考核结果计入本人业务档案。

  7.学年度考核的结果记录在教职工业务考绩档案中,作为教职工的奖惩、职务评聘和晋升、岗位聘任、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。

8.对考核结果中的优秀人员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。对考核末位和不合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,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改正,使考评工作真正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。妥善做好考核不合格人员和考核末位人员的转岗、待岗或下岗工作。

9.考核结果分为: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。

   五、具体考核安排如下:

16月22日(周一),学校考核办法意见征询;

26月23日(周二),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工考核表自评(教师表一,职工表二)上传至FTP—人事处—2019(2)教工考核表文件夹;部门考核负责人打分;

36月24日(周三 )下班前,到人事处进行教工学年度考核民主推荐;

46月26日(周 五),学校考核组根据2019学年第一、第二学期考核表完成《嘉定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表》,结合民主测评,集体讨论后确定拟推荐优秀名单;

56月29日(周一)~7月3日(周五),优秀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;

67月3日,人事处填写《嘉定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汇总表》、《嘉定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花名册》、《学年度考核末位人员情况表》,上交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备案。

 

 

 

江桥小学教工考核聘任委员会

2020-6-22

教师考核表(表一).doc

职工考核表(表二)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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